很多企业管理者,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主,经常认为试用期就是试用员工的期限,试用期内觉得员工表现不理想可以随意解雇员工,而转正之后则才是正式员工,不好随意解除。其实这是对《劳动法》关于解雇规规则的不了解所致。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下,公司单方解雇员工需要遵循解雇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想要单方解雇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及41条相应的法定解雇依据,不能自由的订立解雇依据。
试用期内员工,相比非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法》仅仅增设了一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法定解雇依据。但实践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则。比如公司有明确的录用条件,需要在试用期内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考核且考核结果显示不符合录用条件,此外还需要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