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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离婚要求支付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发布时间:2024-10-16 浏览次数 57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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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词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财物。实践中,当事人因分手等原因,一方承诺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并出具借条,债权人仅凭借条起诉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借款金额、出借人的经济能力、交付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的陈诉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发生。
如果债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交付的事实,也不能就借款发生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说明的,所谓分手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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