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4日作出(2017)内0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通辽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17年9月14日作出(2017)内0502民破1号《决定书》,指定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恒辉公司破产工作,管理人经报告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恒辉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工商信息
恒辉公司,注册资本2040万,成立日期:2006年3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783045781B,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行业:房地产业,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的业务咨询、运输技术的咨询服务;销售建材、防腐环保产品;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建筑机械金属材料、木材装潢材料。
二、评估内容
对恒辉公司名下及账面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应收账款、对外投资、抵押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如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需要对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资产先行单独评估,根据管理要求出具报告。
三、竞聘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2、入选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册;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评估经验的机构优先。
3、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机构、人员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管理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
四、竞聘程序
1、有意竞聘的机构应在2020年3月30日17时前,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应聘方案。
联系人:董逊(律师)13171405275,邮箱13171405275@163.com
2、管理人组织成立选聘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选聘委员会综合考虑各机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工作方案、工作时间和报价等,评审确定入围的评估机构。
3、管理人将评审入围情况上报人民法院审核后,由法院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择。
五、应聘材料
应聘的评估机构应提供应聘意见书,按照以下内容扫描发送邮件:
1、参加恒辉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单的证明;
6、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重点是曾担任房地产企业破产评估、或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无利害关系声明、报价等)。
以上应聘材料均加盖机构公章。
六、注意事项
1、有意向应聘的评估机构可提前电话咨询恒辉公司情况。
2、对已应聘但未被选中的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通辽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