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简报
2020年7月1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就内蒙古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数为136人,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人数88人,本次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为88人,实到债权人61人(不含3名远程参会人员),因61名参会人员中有3名参会人员代表47名拆迁补偿类债权人,有1名参会人员代表24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债权人,因此61名参会人员实际代表128参会,另有3人因疫情原因参加远程会议。
会议进行过程中到会2人,参加了投票表决。
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就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及债权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议程有,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审议、表决《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主席职权》、管理人宣读《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管理方案》以及《管理人报酬方案》。
依据破产法双重过半数的表决原则,经投票,会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委员会主席职权、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议题,选举出五名债权人委员会委员和一名债委会主席,使本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
今后管理人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债权人委员会、各债权人的监督下,勤勉尽责,为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做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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