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律师工作,推动我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司法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司法厅决定于6月开展,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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