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被内蒙古妇联评为“妇女维权志愿工作先进集体”,邢柳春律师评为“优秀志愿者”
全面保障广大妇女在工作、生活中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是长城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所一直致力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
2006年初,我所选派4名律师参加了内蒙古妇女维权志愿者工作团,我们深感这项工作责任重大,除志愿者定期在内蒙妇联值班,为上访的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外,我所律师在其他方面特别是在代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儿童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的案件中,更是倾注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弱势群体,积极推动妇女维权工作,受到广大妇女儿童及妇联的一致好评。
由于长城律师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以及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的贡献,我所被内蒙古妇联评为“妇女维权志愿工作先进集体”,邢柳春律师评为“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将于 “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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