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牛立新主任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律师”、长城所再次荣获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下发内司通[2008]15号文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表彰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和“十佳律师”“十佳公证员”的决定》,我所喜获两项荣誉,事务所再次被复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牛立新主任被评为自治区“十佳律师”。
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是内蒙古司法厅对管理规范、业绩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旨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从而推动我区律师队伍建设。该项评选活动是从1994年开始的,我所1996年首次参评就荣获了该称号,至此已经连续11年蝉联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这是社会各界和司法厅对我所的支持和肯定,是长城所全体律师的骄傲。
同时在本次“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中,我所主任牛立新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在此次评选中脱颖而出,榜上有名,长城所所有律师对她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努力向她学习。我所建所至今先后涌现出了五位自治区级“十佳律师”,是拥有“十佳律师”最多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希望在长城所的平台上涌现出更多的十佳律师,为内蒙古的律师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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