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0471-6950751/6950752
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长城律师      法律常识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律师博文
政策法规
法律误区
文书范本
律师博文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误区 > 律师博文
 
农民砍自家700棵树获刑,法律怎么说?
发布时间:2021-04-13   浏览次数  973  次 【关闭

近日,山东省枣庄公安机关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三起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其中一个案例是《李某某等人滥伐林木案》。2020年3月,枣庄市市中区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集他人采伐自己种植的杨树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据悉,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未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自己所有的林木10立方米或幼树500株以上, 就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需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可以到林业(自然资源)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咨询想要采伐的林木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再到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需要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上一篇: 唬人的维权“保密协议”该叫停了
下一篇: 民事纠纷有“典”解忧百姓生活有“典”护航
友情链接:

中国民商法律网 | 中国律师网 | 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471-6950751/6950752 网址: www.gw-lawfirm.com 中文域名: 恒信长城.com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 蒙ICP备1400250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42号

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 | 恒信律师 | 内蒙古恒信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