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邱先生将自己炒股账户内的资金50万元通过转账存至李小姐名下。2011年,两人是情人关系被摆上台面。
邱先生的妻子杨女士知晓事实后经查证发现12年前邱先生瞒着自己打款给李小姐,于是起诉到上海杨浦区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小姐立即返还款项50万元。上海杨浦区法院今日披露,该院做出判决,李小姐应返还50万元。
邱先生和李小姐于上世纪90年代相识于证券公司营业厅,渐发情人。之后,邱、李曾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登记在李小姐名下。两人还以共同的名义注册过贸易公 司,公司于1999年5月注销。2000年3月,邱先生通过转账的形式,将自己股票账户内的现金余额50万元存入李小姐账户。
10年后,邱先生欲与李小姐分手,双方为共同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产生争议。由于协商不成,邱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对系争房屋确权。正是由于这场官司,让邱先生的配偶杨女士了解了真相,并进一步查证到邱先生曾经打款给李小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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